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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1
直接排放
范围1排放是指来自企业直接控制的资源和活动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换句话说,企业自己“做”出来的排放,通常源自于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设施和设备。无论是燃料燃烧、工业生产,还是设备泄漏,这些排放都属于范围1的范畴。
主要来源包括:
1.固定燃烧:如用于加热的锅炉、燃气炉等设施。
2.移动燃烧:公司自有的运输工具,如汽车、货车等,使用汽油或柴油等燃料时产生的排放。
3.无组织排放:设备密封不严造成的气体泄漏等。
范围2
间接排放(电力、蒸汽、热力)
范围2排放指的是企业通过购买外部能源(如电力、蒸汽、冷暖气等)而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尽管这些能源并非由企业直接生产,但由于它们与企业的生产活动息息相关,企业需要为由此产生的排放负责。
例如,企业购买的电力可能来自于燃煤或天然气发电厂,尽管发电过程不在企业控制之下,企业依然需要计入这一部分排放。
范围3
其他间接排放
范围3涵盖了企业活动过程中,发生在供应链及其他业务环节的温室气体排放。它涉及企业无法直接控制的各类排放,但与企业运营密切相关。范围3的排放源包括原材料采购、运输、员工通勤等,甚至产品的使用和废弃处理过程。
主要来源包括:
1.原料开采与生产:企业采购的原材料从开采到生产过程中的排放。
2.运输和物流:产品或原料的运输排放。
3.员工通勤与差旅:员工上下班及商务出差产生的排放。
4.产品使用和废弃物处理:产品在使用和废弃后的排放。
为什么了解三大排放范围
如此重要?
理解范围1、2、3的排放,并科学量化每个范围的排放量,是企业实施碳减排战略的基础。通过识别每个排放源,企业不仅可以制定更加精确的减排措施,还能在碳交易市场中占据有利位置,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更重要的是,这种全面的碳核算将帮助企业实现碳中和目标,为应对气候变化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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