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7-9841-3841|0755-61323888
近日,欧盟联合研究中心(JRC)正式发布《JRC study on harmonised rules for the calculation and verification of recycled content in batteries》。这是欧盟《电池法规》第8条再生材料含量要求最重要的技术支撑文件,也基本确立了未来授权法案的技术路线。有了这份文件,欧盟电池法规Article 8实施路径基本明朗,广大电池企业对于电池再生材料含量如何计算和验证也基本上有底了。
对于电池企业、材料企业和回收企业而言,这份报告明确释放出一个信号:欧盟大概率将采用基于 ISO 22095 和 EN 45557 的质量平衡(Mass Balance)体系来计算和验证电池中的再生材料含量。
一、电池法规第8条的要求
根据《电池法规》,自2028年起,动力电池、工业电池以及SLI电池需要披露钴(Co)、锂(Li)、镍(Ni)和铅(Pb)的再生材料含量;2031年和2036年还将逐步实施强制最低再生含量要求。
法规明确要求:再生材料含量要以每个制造工厂(Plant)为边界,以每个电池型号(Model)为单位,按年度进行计算。
这一要求已经由法规一级文本确定,未来委托法案无法改变。
二、JRC最重要的研究结论
JRC评估了多种追溯模式/供应链监管模式,包括:
l Identity Preservation(身份保持)
l Segregation(隔离)
l Controlled Blending(受控混合)
l Mass Balance(质量平衡)
l Book & Claim(证书模式)
最终,JRC认为完全物理隔离和Book & Claim均不适合电池产业现实,而Plant-level Mass Balance最符合连续化生产和全球供应链实际。
这意味着,未来很可能不要求企业证明“这一克镍一定进入了哪一块电池”,而是要求企业证明“在一定核算周期内,整个工厂实际使用了多少再生金属,并通过质量平衡体系确保不重复计算”。
这一逻辑与EN 45557《能源相关产品再生材料含量评估通用方法》高度一致。
三、JRC最倾向的分配方式:3a方案
本研究中最值得关注的分配方式是Option 3a。其核心原则可以概括为:默认平均分配,对于没有特殊来源关系的再生材料,采用工厂级质量平衡。
例如某工厂年度平均再生含量为20%,则其输出产品原则上均按20%进行分配,而不是允许企业将全部再生含量集中到某个客户或某个产品。
对于存在闭环回收时,提供废电池的企业可优先认领再生材料,即如果客户自己提供废旧电池,并通过回收体系重新获得再生材料,则该客户可以优先获得对应的再生材料信用(Credit)。简单理解就是:谁贡献废料,谁优先获得由该废料产生的再生含量份额。这一机制被JRC称为“Toll Treatment”,目的在于鼓励真正的闭环回收。
四、未来NB验证会怎么做
JRC提出的验证体系同样值得关注。
对于再生材料的验证,实验室检测是无法实现的,而是供应链追溯和文件审核。JRC明确指出,不存在直接测量金属再生来源的可靠技术,因此验证必须依赖于追溯体系。
为此,企业需要建立:
l连续库存管理系统(Continuous Inventory)
l工厂级质量平衡账本
l输入输出记录
l再生含量计算工具
l全供应链数据传递机制
同时公报机构(Notified Body)有权追溯审核:
l回收企业
l金属精炼企业
lpCAM/CAM企业
l电池制造企业
从而验证再生含量声明的真实性。
另外,对于再生材料含量的验证,应该会由公报机构将其融合进合格评定中进行,而不会开展单独的再生材料含量验证。
五.中国企业现在应该做什么?
对于中国企业而言,企业着手逐步开展以下准备:
第一,建立工厂级Mass Balance体系。未来核算边界是Plant-Level,而非集团级。企业需要建立工厂维度的数据管理能力。
第二,建设物料追溯系统/供应链监管链。供应链数据收集能力将成为合规基础。
第三,布局闭环回收体系。JRC明显倾向于奖励“谁回收、谁受益”的机制。拥有废旧电池来源控制能力的企业将获得更大的再生含量优势。对于已经形成闭环体系的企业,这一路线实际上相当有利。
六、结语
总体来看,这份JRC规则正式确认了Article 8不会走产品级物理追踪路线,也不会采用自由信用交易模式,而是建立在ISO 22095和EN 45557基础上的工厂级质量平衡体系,并通过“Toll Treatment”机制激励闭环回收。
对于中国企业而言,未来竞争的关键很可能不再是谁买到了再生材料,而是谁能够掌控废旧电池来源、建立稳定可信的闭环回收体系。
扫一扫,权威审核标准早知道
扫一扫,权威审核标准早知道
137-9841-3841